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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就业杂志电子版
作者:就业委员…    文章来源:招生与就业杂志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1    
各地各高校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全程化、信息化水平,务必在2006年年底前实现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要强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其公益性和主渠道作用。高校要切实作为“一把手”工程,破除认识上的误区,就业不仅是全社会的事,更是高校工作的头等大事。要调精兵强将,充实就业指导队伍,要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要把就业指导课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积极开发就业创业指导教材,促进就业指导学科建设,促进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实现专业化和职业化。

要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和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实现全国范围的远程面试和网上初选。要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加快建立全国大学生就业网上联盟。所有省市和高校都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就业网的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网上招聘活动,彻底解决供求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要发挥枢纽和桥梁作用,地方教育部门和高校的信息网要在为毕业生服务的同时,积极主动地为用人单位提供网上招聘和远程面试服务。通过加强网络建设和服务,逐步替代大规模的现场招聘会,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降低供求双方的成本。

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毕业生就业中的作用,强化校园市场的主体地位,鼓励各省市建立常设市场,支持区域性、行业性、高校间各类协作市场,促进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资源共享,推进建设统一、开放、高效、有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

要高度重视招聘活动的安全工作,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凡在社会上举办大型毕业生招聘活动,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严格控制超大规模招聘会的举办,严禁不具备资质的机构举办毕业生招聘会,严禁在不具条件的场地举办招聘活动,严禁以赢利为目的举办毕业生招聘会;积极倡导校内招聘、网上招聘和按照专业分类的中小规模招聘活动,坚决杜绝因毕业生招聘活动而引发安全事故。

(三)鼓励、支持、扶助大学生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要大力提倡并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国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地方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高校要积极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在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中加大创业内容的比重。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要给予积极支持,及时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继续落实好从事个体服务的毕业生3 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在申请、登记、申批等方面提供“三优先”和“绿色通道”服务,努力做好后继帮扶工作,加大对创业典型的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实行减免税费的政策。

(四)优化结构、把握节奏,深入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使人才培养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局。各地在编制“十一五”规划时,要注意把握好高等教育发展的节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要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同时,要在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职院校教学评估和独立学院教学评估中,加大就业状况指标的权重,将毕业生就业状况提升为一级指标或核心指标,凡就业率低于同类学校平均水平的,就业工作“三到位”不达标的,一般不得评为优秀。

要坚持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发挥毕业生就业率的引导作用,把“18挂钩”落到实处,尤其是必须坚持年度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率适度硬挂钩,对就业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和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明显偏低的要减少其招生计划,就业率连续三年下降的省市,要暂停其新设本科院校,并停止其高职院校的备案工作。

(五)高度重视贫困大学生的就业工作,对就业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给与特殊帮助。

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做好就业有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至立同志反复要求,要对贫困大学生的就业给予特殊帮助。各地、各高校要强化政治和责任意识,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贫困大学生的就业工作。要继续加大对家庭困难、残疾、民族学生的就业扶持力度,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防止因就业问题出现焦虑、悲观和不满情绪;采取有效措施,对这部分毕业生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重点培训、重点推荐;对毕业生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实施失业登记制度,充分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政策优惠和各种免费服务;对于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纳入其救助体系的毕业生,可享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服务。

   (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就业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关键一步,是他们人生航程的重要转折,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惑或和困难。我们要满腔热情、周到细致地去关心他们,把思想教育、毕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与解决大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努力把个人价值和国家需要结合起来。特别要加强毕业实习过程的思想教育和离校前的思想政治工作,帮他们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做好从学校走向社会的各种准备。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宣传国家推动和促进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宣传各地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地区和用人单位,宣传扎根基层、创业成才的先进事迹和典型,要始终坚持正面宣传,避免炒作,在06届毕业生离校前掀起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潮,唱响到基层、到西部、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2006年,我们将对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方针政策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相关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精神,切实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现将我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相关政策摘录如下:

一、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省30个经济欠发达县就业

1、到我省经济欠发达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既可迁至或保留在原籍,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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