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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9届师范类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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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研究生处: 2009届师范类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现已全面启动,为做好2009届师范类毕业生生源采集上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09届师范类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采集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09年师范类毕业研究生、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 二、生源采集流程 2009年生源采集工作使用“就业网”本地版软件“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系统2008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和汇总生源信息。 三、生源信息录入 2009届师范类毕业生生源基本信息已由就业指导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导入模版,院系需组织学生将所缺信息补全,再报就业办导入系统,经系统与省招办数据比对后,错误名单返回院系,由院系在系统内对错误学生信息进行修改,最后由就业办打出2009届生源信息确认表,由院系组织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生源信息一旦上报,将无法修改。生源上报完成,经审核入库后,一律不进行更改,虚报签字者后果自负。 四、登陆方法 系统登陆网址: http://qfnuzsb.com:88(教育网)或http://222.132.76.10:88(公众网) 五、生源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1、以下字段为必填字段:学校名称、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学历、专业、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学制、入学年份、出生日期、委培定向单位、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备注、主修外语语种、扩展项一、扩展项二。 2、上报数据具体要求与说明 ●学号:录入毕业生完整学号(学号的顺序将作为派遣时报到证的打印顺序)(已录入) ●考生号:(已录入) ●姓名: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其中姓名为两个字的,录入时中间不留空格。(已录入)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毕业生使用就业网的重要信息。(已录入) ●专业: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系统2008版”的“专业代码库”所列代码录入。(已录入) ●生源所在地:严格按照毕业生父母户口所在地录入,具体到县(市、区)。比对时本科毕业生审核到地级市,专科毕业生审核到县(市、区)。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必须经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学校留存备查。请各院系在学生签字确认前,给每一个学生讲明,生源上报完成,经审核入库后,一律不进行更改,虚报签字者后果自负。 {关于生源地变更需出具的证明:普通本专科、研究生与《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高考录取地不一致的,须提供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上有毕业生本人户籍的);专升本毕业生与高考时录取地不一致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学制:录入阿拉伯数字(如2,3,4,5等)。(已录入) ●入学年份:录入阿拉伯数字。(已录入) ●委培定向单位: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主修外语语种:录入毕业生的主修外语语种,如“英语”、“日语”、“德语”等(外语专业的录入第二外语语种)。 ●扩展项一:为了方便出错信息的人工审核,该字段应录入《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的顺序号,此外不能录入其它任何信息。(已录入) ●扩展项二:经学校确定为特困家庭毕业生的,此字段录入“特困”字样,(除此之外,扩展项二不能录入其它任何信息)。 六、生源审核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生源审核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认真做好本学院的毕业生生源上报工作,按时报送生源信息和有关材料;报送的生源信息要准确无误,不得缺项、漏报、错报。生源审核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追加新的毕业生生源信息。 七、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上报 为做好2009年全省高校师范类特困家庭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求职补贴、就业服务卡发放工作,各院系在报送2009年毕业生生源信息时,须一并报送本院特困生信息。 特困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5%。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山东生源特困生须向所在学校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并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可到我校“就业信息网”的“常用文件”下载)。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特困生须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附特困家庭毕业生学生名单,并按学号排序),连同《申请表》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各院系须将确定的特困生信息在系统的扩展项二中填入“特困”字样(除此以外,扩展项二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 附:(1)师范类生源审核日程安排(2)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上报日程安排 就业指导办公室 附件1:师范类生源审核日程安排 ● ● ● ● 生源信息上报后,将不再改动。 附件2 :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上报日程安排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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