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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鲁教招字〔2008〕2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7]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项目、招生计划及选拔办法 (一)招生学校、项目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全国共235所,其中驻我省的招生学校为14 所。各高校的招生项目见附件。 (二)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收人数,本科院校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高职(专科)院校控制在本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驻鲁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公布,省外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由招生院校自行公布。 (三)选拔办法 我省2008年仍然采用全省统一测试和招生学校单独测试的办法选拔高水平运动员。 考生报考项目与统一测试项目相同者,必须参加全省统一测试。统一测试没有包括的项目,考生必须在高中阶段我省省级及以上比赛或运动会上取得规定的成绩或名次。 二、报名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包括参加全省统一测试、参加学校单独测试和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的所有考生),一律要求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全省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5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3名者,或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体育活动中发挥积极骨干作用者。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考生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后,4月10日持身份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中学出具的证明办理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考手续,领取《山东省2008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证》(以下称《报考证》)。 报名参加全省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的考生,其所在中学(单位)组织考生填写《山东省2008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诚信表》(以下称《诚信表》),中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的交给考生,测试时交考点审查。 4月12日前,各市招生办公室将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信息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已被普通高等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三、测试 (一)统一测试 1.测试时间与地点 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和《诚信表》,于4月17日到山东师范大学考点报到,缴纳报名测试费,接受资格审查,领取测试号码。测试时间为4月18日至23日。 2.测试项目 我省统一测试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健美操8个项目。其中,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女5000米竞走、男10000米竞走、女100米栏、男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撑杆跳高、铅球(男7260克、女4000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铁饼(男2000克、女1000克)19个项目。游泳包括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9个项目。 3.测试标准与办法 田径、游泳项目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测试合格标准应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含)以上。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项目按《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合格名次由省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参加测试的考生数量、考生水平及项目间平衡等因素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将在4月底通过山东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4.学校考查确认 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要自行联系并参加招生学校的考查确认。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招收项目及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考生的专项成绩、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意向名单并通知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二)单独测试 统一测试没有包括的运动项目由招生学校直接进行单独测试。 1.交验材料 考生要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的同时,提供与有关比赛或运动会相对应的秩序册、成绩册、注册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填写《山东省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免予统测资格审核表》。 免予统测资格审核表须经所在中学或单位的责任教师(教练员)签字确认,报分管校长或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材料由所在中学初审后,统一报至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2.资格审核 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须指定专人,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考生免予统测资格。考生必须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我省省级(含)以上比赛中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审核后将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附在资格审核表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在符合条件考生的资格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市级招生部门于4月15日前将审核表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学校测试及公示 招生学校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要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本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选拔人数,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和办法、录取原则等,确实组织好本校的测试工作。 招生学校于4月30日前按《山东省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的要求,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确定入选的合格考生信息,逾期不予受理。我院将对所有合格考生名单进行上网公示。 四、普通高考与招生录取 (一)高考填报志愿 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并填报志愿。 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卡设一个学校志愿栏。招生学校代号及学校名按《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中公布的填写。 (二)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间安排在本科二批进行。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档案,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或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可以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录取时,招生学校应首先办理计划增加手续并提供拟录取考生的录取专业。 五、单考招生办法 在我省及以上的比赛或运动会上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以按单考招生办法申请参加招生学校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合格者免予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一)考生须符合所报高校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获得证书的项目须与学校招收项目一致。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领取《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送交报考学校。 (三)招生学校组织单独考试的科目不得少于3门,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 (四)招生学校于4月30日前将拟录取考生成绩数据库电子版,连同考生的有关材料报送至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合格者给予办理录取手续。招生学校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的20%。 (五)招生学校提供的考生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应包括《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有关比赛或运动会相对应的秩序册、成绩册、注册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学校对考生的考核意见等。 六、加强领导和管理 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是一项政策性强、选拔过程复杂的工作。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在专项测试和资格审查等环节,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和抵制弄虚作假。要成立专门的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或其他舞弊者,取消考生的报考和录取资格,并对参与舞弊的相关责任人,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政纪或开除公职处分。
附件:1.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含项目)名单 2.山东省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诚信表 3.山东省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免予统测资格审核表 4..山东省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项目名称及代码表
二OO八年三月 日
主题词:招生 高校 高水平运动员△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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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名称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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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华大学 |
田径、射击、游泳、赛艇、健美操、篮球、排球、足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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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大学 |
田径、健美操、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赛艇、棋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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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理工大学 |
田径、武术、足球、篮球、定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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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人民大学 |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武术、乒乓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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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排球、田径、足球、跆拳道、定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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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京科技大学 |
田径、篮球、跆拳道、羽毛球、足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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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北京工业大学 |
游泳、羽毛球、足球、篮球、定向越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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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北京师范大学 |
田径、篮球、足球、健美操、橄榄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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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北京交通大学 |
羽毛球、排球、田径、篮球、跆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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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国农业大学 |
橄榄球、田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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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武术、足球、健美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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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田径、足球、定向、攀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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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田径、游泳、羽毛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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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央财经大学 |
排球、田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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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北京林业大学 |
田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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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
田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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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北京邮电大学 |
武术、乒乓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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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北京化工大学 |
健美操、网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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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华北电力大学 |
田径、跆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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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央民族大学 |
足球、网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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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北京联合大学 |
健美操、足球、篮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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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首都师范大学 |
定向越野、篮球、健美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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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北方工业大学 |
棒球、垒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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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天津工业大学 |
田径、排球、游泳、健美操、龙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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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天津财经大学 |
田径、篮球、定向越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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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天津理工大学 |
武术、排球、跆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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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天津师范大学 |
田径、足球、桥牌、龙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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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天津大学 |
篮球、游泳、田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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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南开大学 |
排球、棋类、田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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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天津商学院 |
游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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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天津科技大学 |
乒乓球、健美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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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天津医科大学 |
游泳、龙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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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中国民用航空学院 |
篮球、柔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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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足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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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天津外国语学院 |
网球、击剑、龙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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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河北工程学院 |
田径、篮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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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石家庄经济学院 |
足球、攀岩、田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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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河北农业大学 |
田径、排球、健美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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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河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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